关键词: 新兴产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广东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培育数字创意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粤工信数字产业〔2023〕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培育数字创意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径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
广东省培育数字创意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数字经济强省建设的工作部署,抢抓5G、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型基础设施提速建设的发展机遇,促进数字技术与文化创意深度融合,加快培育数字创意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促进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高端,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意见》(粤发〔2023〕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情况
(一)发展现状。 数字创意产业是以数字技术为主要驱动力,围绕文化创意内容进行创作、生产、传播和服务而融合形成的新经济形态,主要包括数字创意技术和设备、内容制作、设计服务、融合服务四大业态,呈现技术更迭快、生产数字化、传播网络化、消费个性化、产业市场化、内容规范化等特点。广东坚持把推动数字创意产业发展作为贯彻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重要抓手,全省数字创意产业规模和发展水平全国领先,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连续18年居全国首位,数字出版产值、动漫产值、电影票房收入等多项指标居全国第一,数字音乐产业规模居全国前列,直播、短视频等新业态发展迅猛,培育了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数字创意头部企业。2022年全省数字创意产业集群实现营业收入5728.02亿元,实现增加值1442.4亿元,增加值增速为4.1%。 (二)存在问题与面临挑战。 我省数字创意产业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关键技术“卡脖子”、区域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内容原创能力不足、复合型人才短缺等问题。同时,受兄弟省市强有力扶持政策“虹吸效应”影响,优质资源汇聚能力弱化,竞争优势日益缩小。 (三)优势与发展机遇。 当前,得益于5G、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含增强现实、混合现实,下同)、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快速发展,数字创意应用场景日趋广泛,为文化创意内容创作生产、传播提供了广阔空间。我省数字技术、数字设备制造基础扎实,具有快速渗透和有效支撑产业发展的较强能力。同时制造业和服务业发达,有利于加快数字创意产业融合发展,助力数字创意产品不断迭代更新,满足人民对优质数字文化消费需求,培育形成新增长点。 二、工作目标
以数字技术为核心驱动力,以高端化、专业化、国际化为主攻方向,巩固提升优势产业,提速发展新业态,打造全球数字创意产业发展高地。 (一)产业规模不断壮大。 到2025年,数字创意产业营业收入突破6200亿元。动漫、数字音乐、超高清视频等核心产业巩固提升,线上演播、数字艺术、数字娱乐、沉浸式体验等新型业态蓬勃发展,数字创意与制造、文化、教育、旅游等产业加速融合、相互赋能,形成新经济增长点。 (二)产业链竞争力增强。 遴选一批数字创意产业集群“链主”企业,在稳定产业链、优化供应链、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集群培育等方面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作,大型龙头企业在技术创新、内容原创等薄弱环节取得突破,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和细分领域单项冠军企业。 (三)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数字技术和设备核心支撑能力和创新应用水平明显提升,数字创意重点技术发明专利密集度和质量位居全国前列,有效发明专利量突破1万件。建成省级优质IP项目库,培育一批优质数字内容原创作品和精品IP。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培育一批数字创意产业领域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超过18家。工业设计创新能力提升,新增15个左右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四)产业生态加速完善。 数字创意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和新消费不断涌现。培育建设一批特色鲜明、业态集聚、配套服务完善的数字技术驱动型数字创意产业园区,形成一批管理规范、公信度高、服务面广、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力的公共服务平台,培育或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展会及赛事,推动建设一批优质直播(短视频)基地、融媒体中心。产业链上下游聚集效应不断增强,形成数字创意产业发展良好生态。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数字创意技术和设备研发创新。 加强综合广播宽带技术、互动影视、交互娱乐引擎开发、数字内容加工处理软件、文化资源数字化处理等重点应用技术攻关,提升数字内容质量和创新服务模式。加速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通用型数字技术在数字创意全产业链中的应用,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紧密衔接。推动超高清视频(4K/8K)、VR/AR/MR、全息成像、裸眼三维图形显示(裸眼3D)、超级感知等终端技术设备的创新发展,开拓消费新领域。支持基于自主基础软硬件环境,开展技术创新和适配攻关,打造数字创意领域行业解决方案,推动形成自主可控应用生态。推动数字创意技术和设备关键标准研究制定,建立覆盖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标准体系。(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提升创意设计水平。 推动创意设计专业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强化工业设计引领作用,推动各类工业设计主体进一步发展壮大、设计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促进工业设计与产业全方位深度融合,有效支撑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柱产业提质增效、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提升人居环境设计水平,创新城市规划设计,鼓励建筑设计创作,倡导新型景观设计,深化建筑、景观、市政等工程设计领域交流合作,探索实施新型工程建设模式,推动工程设计行业创新发展。(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推进数字创意产业发展。 鼓励数字内容创新创作,支持传统内容生产业态数字化升级改造,鼓励原创文化IP培育、输出、衍生和授权,提升数字内容原创水平和产品质量,引导新一代沉浸式、交互式数字内容的不断涌现。优化提升数字创意核心产业,大力推动动漫、数字音乐、直播、短视频、网络文学、数字艺术展示等重点领域发展,培育建设一批数字创意产业集聚园区和创新平台。培育壮大数字创意新型产业,推进元宇宙、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技术赋能新闻报道、平面设计、多媒体、艺术创作等多元领域,满足沉浸体验、智能交互、软硬件结合等发展需求,促进创意内容消费场景全面泛化。(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广电局、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数字创意融合应用。 推动数字创意和各领域的融合渗透,培育更多新产品、新服务以及多向交互融合的新业态。推动数字创意与制造业加速融合,引领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强数字技术在文化、旅游领域的融合应用,促进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转化和开发利用,推进旅游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发展云直播、云音乐、云演艺、云旅游等。深化数字创意在电子商务、智慧农业中的应用,促进直播、短视频等营销新模式发展,加快创意农业、认养农业等新业态培育。促进数字技术在教育、体育、广电、会展等领域的创新运用,开拓数字创意产业发展新空间。加快电竞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打造完善有序的电竞产业生态。(省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广电局、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重点工程
(一)数字技术攻关突破工程 1.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实施重点科技专项,加快数字特效、图像渲染、VR/AR、全息成像、裸眼3D、区块链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大空间和情感感知等基础性技术研发力度。创新发展工业软件,重点突破CAD(计算机辅助设计)、CAE(计算机辅助工程)、EDA(电子设计自动化)等研发设计类工业软件。推动数字电视(深圳)国家工程实验室、数字家庭互动应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广东省数字创意技术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鼓励省实验室加强智能科学、体验科学等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支持数字创意骨干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究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研发机构,加快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支持重点围绕VR交互算法、显示光栅、传感追踪等技术领域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数字创意领域信息技术自主可控水平。推动数字创意与信创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基于信创基础软硬件环境(包括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开展攻关突破,实现数字内容生产和创新设计软件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构建自主可控软硬件产品体系;鼓励建设数字创意领域信创软硬件联合攻关和适配验证平台,支持实施“信创+数字文旅”“信创+广播电视”等应用工程,聚焦文化旅游数字化基础建设、电视+广播+网络视听内容聚合、平台媒体数字化转型等领域,加大对信创技术产品的应用研究,打造符合信创要求的行业应用解决方案。(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发展数字创意设备制造。大力发展VR/AR/MR设备、可穿戴设备、内容采集制作设备、智能终端、超高清显示等新型数字创意设备。加快电影、广播电视数字化,提升内容制作、传输和使用相关设备的智能化水平。针对5G+4K/8K节目内容生产制作与传输的技术瓶颈,自主打造5G+4K/8K现场转播系统。推动影视虚拟制作及预演、新型影院系统、数字多媒体娱乐设备等研发和产业化发展。(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内容创作生产提升工程 1.强化优质内容供给能力。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扩大优质公共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完善文化大数据体系,推动全省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共建共享。推进4K、8K超高清电视节目制作能力建设,支持体育赛事、纪录片、影视剧等超高清电视节目制作。提高网络音乐、网络文学、网络表演等网络文化产品的原创能力和文化品位,鼓励创作生产优质动漫产品。扶持原创网络视听精品生产,孵化优秀影视作品,拓展影视周边产品。推动短视频内容精品化发展,支持精品力作的生产。(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优质IP资源库。结合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建设省级优质IP项目库,培育一批原创品牌项目、团队和企业。鼓励基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创作,实施岭南文化原创精品扶持工程,丰富优质IP资源。(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IP版权增值。鼓励头部企业建设IP授权中心,鼓励建设版权交易平台和版权运营中心,推动版权保护、交易、流通和增值。支持广东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建设文化艺术品版权区块链应用研发基地。支持开展文化影视企业股权交易试点。(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登记保护。支持企业建设数字创意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加强知识产权储备和运营。推动企业优化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创建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和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深入开展重点技术领域专利导航,建立产业细分领域专利数据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登记保护和快速维权机制,开展数字创意产业关键技术领域发明专利优先审查和专利快速预审、确权、维权和协同保护工作,提高数字创意产业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支持企业开展专利海外布局和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增强国际竞争力。(省委宣传部,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融合应用提升工程 1.促进数字创意与工业制造融合发展。推动数字创意在生产制造领域应用,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精准定位消费需求,不断优化产品设计能力,持续推进产品设计革新、工艺优化、品类创新。支持家电、家居、服装制造等行业搭建云端协同研发设计环境,推广应用众包设计、协同设计、云设计、用户参与设计等新模式,发展轻量化设计、并行设计、敏捷设计、交互设计等技术,推动建立创意设计工艺、图案、素材数据库及工艺知识库。将数字创意与品牌价值融合,发展基于精品IP形象授权的品牌塑造和服装、玩具等衍生品制造,在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的同时提升品牌价值。推动工艺美术、艺术陶瓷、文化辅助用品、文化装备制造等数字化改造。(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数字创意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加强对艺术品、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优秀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转化和开发,借助数字技术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加强公共文化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提升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创新交互体验应用。实施“广东文旅护照”项目,遴选不少于50个特色景点进行数字化提升,纳入“护照”打卡点。支持文化场馆、文娱场所、景区景点、街区园区开发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搭建数字化文化体验的智慧文旅新场景。提升旅游产品开发和旅游服务设计的文化内涵和数字化水平,促进虚拟旅游展示等新模式创新发展。(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速数字创意与电商农业融合发展。推动数字创意在电子商务、社交网络中的应用,发展虚拟现实购物、社交电商、“粉丝经济”等营销新模式。推动“直播+”,规范发展品质直播,支持聚焦电商、文娱、旅游、康养及乡村振兴等领域,加快产品、模式和业态创新。推动数字技术与创意农业的深度融合,引导支持5G、人工智能、交互式虚拟现实等数字技术在创意农业领域融合应用,运用“短视频+网红”模式,创立“采购商网络直通车”“采购商网络会客室”“网红直播间”及短视频营销等载体,开展产销对接活动。开发沉浸式数字消费产品、文旅IP及文创产品,推广乡村智慧旅游、创意农业、认养农业等新业态。(省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数字创意与其他领域融合发展。鼓励数字创意产业与教育、体育、广电、会展等领域融合发展。加快一体化智慧教育平台建设,加强数字文化教育产品开发和公共信息资源深度利用,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和服务能力,实现教育资源汇聚和全民共享,满足学习需求。推进数字体育建设,加快智慧体育场馆建设和体育场地设施数字化改造,鼓励体育器材企业研发家庭化、智能化运动设备器材、智能可穿戴体育产品,打造智能运动健身场景。加快广电5G一体化发展,加强流媒体技术运用,推进数字广播工程、智慧广电工程。鼓励广播电视企业或机构、交互式网络电视运营企业等加大超高清节目内容供给,探索超高清内容4K/8K专区化和5G套餐化。推动广电运营企业或机构发展智慧城市、智慧农村、智能家庭等新兴业务。推动数字技术为传统展会赋能,利用5G、虚拟现实、裸眼3D、人工智能等技术助推会展行业示范应用、场景构建、平台对话等方面创新发展,实现线上3D虚拟漫游与全景相结合。(省教育厅、商务厅、广电局、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业设计能力提升工程 1.加快建设工业设计中心、研究院。支持企业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提升设计创新能力,加快设计成果的产业应用,新增培育15家左右国家级、50家左右省级工业设计中心。鼓励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联合设计机构、科研院所,围绕我省优势产业创建工业设计研究院,积极创建1—2家国家级、3—4家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加快推动珠三角工业设计走廊建设,支持广州、深圳、佛山等地分别设立区域设计对接服务中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2.大力提升基础能力。聚焦工业设计基础研究,建设约10家省级、市级前沿研究中心、校企联合实验室。推动CMF(色彩、材料、工艺)数据库、产品图谱库、设计项目案例库、生活方式数据库等基础信息资源共享。支持针对工业设计基础研究开发一批先进适用的设计工具(软件),促进专用设计及仿真软件应用。(省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对产业集群的支撑服务。鼓励企业应用工业设计的系统思维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支持企业运用设计工具,开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装备和产品。支持设计机构、企业入驻集群、园区,加强与制造企业在品牌创新、技术研发、功能设计等方面深度合作,发展创意设计、仿真设计等高端综合设计服务。重点办好“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广东设计周,强化设计成果展示推广与对接转化。围绕先进制造业集群,支持广州、深圳、汕头、佛山、东莞等地打造3—5个设计师超千人的工业设计基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五)产业集聚发展工程 1.引导区域特色化发展。推动全省形成“双核多点”的数字创意产业发展格局。支持广州、深圳发挥“双核”引擎作用,辐射带动全省数字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珠海、东莞重点发展动漫、演艺娱乐、数字会展等;佛山重点发展影视制作、工业设计等;汕头重点发展玩具、服装等衍生品制造等;中山重点加快健康游乐设备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工业设计,建设国际设计港。鼓励各地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数字创意产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高标准建设产业载体。高标准建设数字技术驱动型的省级数字创意产业园,集聚优质人才、科技、资金等要素资源,培厚“独角兽”企业发展土壤,打造完善的产业生态。鼓励数字创意产业园区不断创新服务模式,积极探索以服务输出、搭建平台、合作运营等多种方式,孵化培育一批数字内容原创作品和IP以及知名数字创意品牌。围绕影视动漫制作、数字内容创新、智慧广电、智慧融媒等领域建设省级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开发工具、智能计算、图像渲染、后期制作、沉浸式体验等技术服务。推动媒体融合发展,以数字创意手段,提升新闻信息生产和传播智能化水平,建设融媒体中心省级平台及县级平台,打造一批新型智慧媒体,做强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移动传播平台。支持视听产业发展,推动网络视听新媒体等文化新业态集聚发展,支持创建“智慧视听”云产业园(区)。(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发展。培育壮大数字创意产业链“链主”企业,催生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原创品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行业数字创意龙头企业。支持头部企业在内容原创、IP运营、赛事组织等薄弱环节取得突破进展。鼓励龙头企业会同行业协会等开展产业链对接活动,促进大中小企业在信息联通、产能对接、品牌共建、知识产权和销售渠道共享等方面开展协作,带动产业链协同发展。引导中小微数字创意企业围绕细分领域走“专精特新”道路,培育一批细分领域单项冠军,形成数字创意产业梯次发展格局。强化金融对大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支持力度,推动文化+科技+金融有效对接,用好粤港澳大湾区文化产业投资大会等优质平台。(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化交流合作工程 1.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支持组团参加国际知名数字创意展会,办好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展会,加强数字创意产业成果展示,宣传推广优秀产品服务,促进数字创意产业投融资合作和项目交易。依托产业梯度转移招商引资对接平台,做好数字创意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支持建设面向“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数字创意产业基地和创意孵化中心。(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粤港澳产业合作。举办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创意设计大赛等大型活动,促进创意设计、影视动漫、演艺音乐、文化旅游等领域的粤港澳交流合作。依托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园区)等载体,汇聚粤港澳数字创意人才、资金、项目等优质资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化和旅游厅、港澳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依托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解决数字创意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各地要强化宣传、网信、发改、科技、工信、商务、文旅、广电、体育等部门协同,推进数字创意产业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有关部门负责) (二)加强政策扶持。 统筹安排现有政策资源,建立战略咨询支撑机构,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共同加大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建立多层次知识产权融资机制,创新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数字创意产业特色专板和金融服务模式。对符合条件的创意设计活动相关费用,落实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引导数字创意企业充分利用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合作平台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有关部门负责) (三)加强人才培养。 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立数字创意学院或开设有关专业学科,建设完善针对数字创意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课程和实践能力教学体系。实施“广东技工”工程,完善产教融合育人机制,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共建校企联合技术研发中心和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强化开展职业技术技能培训,推行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的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数字创意技能人才。健全完善数字创意人才评价机制,将数字创意人才纳入各类高层次、高技术人才引进计划。(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化和旅游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营造良好生态。 坚持审慎监管与包容开放相结合的理念,建立明确稳定的政策预期和鼓励有序竞争的政策环境,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加强数字创意内容价值导向管理,加快内容出版审批发行,持续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充分发挥各类行业社会组织作用,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盗版侵权行为,规范原创内容和IP版权交易市场秩序。(省委宣传部会有关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