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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创业可申请4项政府资助
2017-08-31 来源:深圳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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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工作,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深圳出台了《深圳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项目操作规程(暂行)》(下简称《规程》)。小微企业可申请商标注册、一般作品著作权登记、专利保险保费、知识产权孵化基地及在孵小微企业四项资助。

  《规程》规定,深圳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优先用于符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助条件的小微企业。

  商标注册的资助对象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深圳市小微企业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的商标。

  一般作品:著作权登记的资助对象为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各类作品。

  专利保险保费的资助对象为:向深圳市保险公司投保专利保险的我市小微企业,且该专利保险险种已向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备案。

  知识产权孵化基地及在孵小微企业的资助对象为:高新园区、产业园区、创客空间、孵化器等孵化基地以及在孵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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