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备案指引(试行)》的解读
2018年5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将我市作为12个试点地区之一,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7月9日,深圳市政府印发《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市政府第310号令)和《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市政府第311号令),要求“除可以免于办理水土保持审批的建设项目外,在城市已开发区域的建设项目实施告知性备案管理”。2019年3月28日,广东省水利厅印发《关于简化企业投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程序的通知》(粤水水保函[2019]691号),要求简化企业投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程序。
深圳政府在线
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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