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在中国一流公司工作,月薪7万港元,“85后”吃回扣上百万,被判5年!)
每经编辑 孙志成
2019年初,大疆公司(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在内部发布反腐败公告,称因内部腐败问题导致大疆科技预计损失超过10亿元。彼时大疆公布的数据显示,这起反腐风暴导致45人被查处。
一年后,这次“反腐风暴”曝出最新进展。
近日,裁判文书网的一则判决曝光了大疆内部腐败的冰山一角。
两名采购经理收回扣363万
裁判文书网此次曝光的案情指向了大疆曾经的两位采购经理,其贪腐细节也印证了大疆 “反腐公告”中提到的“采购属于腐败重灾区”的说法。
据悉,生于1988年的吕龙,在2015年至2018年7月在大疆任职采购经理,另一位原采购经理伊丹则于2015年2月至2016年5月在大疆科技任职。资料显示,伊丹任职期间引进了威欣睿公司作为大疆科技的供应商,而伊丹离职后,吕龙接手并负责威欣睿公司的采购业务。
2016年上半年,吕龙与伊丹商量后,由伊丹找威欣睿公司总经理林某索要好处费,提出按照采购额的5%收取,林某经考虑后表示同意,遂安排公司会计林映美每月在收到大疆公司货款后随即按货款额的5%作为好处费,转给伊丹中国银行(3.420, -0.03, -0.87%)的个人银行账户。
经查,2016年7月至2018年8月间,威欣睿公司分28笔转款3482288元人民币(币种下同)至伊丹中行账号,林某账号转款1笔144500元至伊丹账号,共转账3626788元。伊丹分给吕龙大约140万元。林某在证人证言中称,按照伊丹的说法,这5%的好处费,不但要分给吕龙,还要给品质管理人员、研发人员,以及下单的工作人员等。
大疆2019年的公告称,仅仅在2018年,由于供应链的腐败,由此导致大疆的平均采购价格超过合理水平20%以上,其中,高价物料至少高出20%-50%。此外,大疆还表示,采购端的腐败,导致低价物料不少以市场合理水平2至3倍的价格向大疆出售。
据大疆公司出具的补充说明显示,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大疆公司向威欣睿公司每月平均采购额维持在每月21.5万元人民币左右;2016年7月至2018年8月(吕龙离职的月份)每月的平均采购额维持着每月364.8万元左右,平均采购额飙升了16.9倍。据大疆委托人陈述,截至报案时,涉及吕龙和伊丹案的采购额共计约7500余万。
月薪7万港元还想赚“外快”
据吕龙供述,2014年他在香港与自翔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往大疆公司,2015年转岗为采购经理,并在同年认识了伊丹。
吕龙称:“伊丹约我吃饭,埋怨采购的工作太恶心,一点权力和地位都没有,问我有没有想过额外赚点钱,我说我们职位这么低怎么赚钱,问他安不安全,他说他只跟供应商的老板谈,不会和其他人谈,知道事情的人特别少,很安全,他说这种模式叫“REP”模式,他做中间人,出了任何事情和我没有关系。关于回扣点数的问题,伊丹和我说威欣睿公司是做电容的,让我做这个,给我1到2个点的回扣,他拿多少我不知道。”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谭玉涵 摄
吕龙还表示,他2017年回扣大概收了三四十万,2018年大概收了二十多万,并说伊丹大概给他转了50-60万,他拿了多少自己就不知道,本来这个事情可以自己找威欣睿公司的林某,但由于跟林某不熟,觉得不安全,所以伊丹自己去找的。
据伊丹供述,他从大疆离职后,是吕龙找到他让他去和威欣睿公司谈,收取5%好处费,吕龙分三分之二,他分三分之一。给吕龙的钱中,两笔共110万元是通过银行转账的,其余都是现金。威欣睿公司总共转账28笔共348.2万元人民币,他实际给吕龙270万元左右,剩余78万元归自己。
值得注意的是,吕龙在供述中还提到,他在大疆期间一个月七万元港币(约合人民币6.4万元),任职约四年,共收入约三百多万元。
法院认定,伊丹和吕龙两人在共同利益支配下相互配合、分工明确,均犯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二人是共同犯罪,而非主犯与从犯关系。在一审中,吕龙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伊丹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在二审期间,大疆创新为伊丹出具了一份《谅解书》,认为他认罪态度较好,主动赔偿公司损失,请求司法机关予以轻判。伊丹最终获刑一年六个月。对吕龙的一审5年量刑维持原判。
2019年初,大疆创新曾对外发出公开信,声称在引入供应商决策中,研发、采购、品控部门的部分人员存在大量贪腐行为,造成的损失保守估计超10亿元。
彼时大疆创新方面还表示,根据外部供应商、合作伙伴和内部员工举报的线索,公司发现腐败范围比想象的大,已处理的只是冰山一角,很多人仍在调查之中,预计牵涉范围过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