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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征集深圳市2020年中小微企业云服务资源目录的通知
2020-05-30 来源: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30431

各有关服务机构:

  为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18〕23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工信厅企业〔2020〕10号)有关工作要求,推动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引导数字化服务商与我市中小微企业有效对接,支持中小微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我局现组织征集深圳市2020年中小微企业云服务资源目录(以下简称云资源目录),遴选一批骨干云服务机构,纳入一批价格优惠、应用性广、安全性高的云服务产品。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综合类云服务商:可同时提供IaaS、PaaS和SaaS等云计算服务的综合类云服务提供商;

  (二)应用类云服务商:可提供SaaS云计算服务产品的专业类云服务提供商。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在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经电信运营商总部授权分支机构。需具备成熟的企业上云服务条件及实力,财务状况、信用记录良好;

  (二)服务能力:综合类云服务商2020年5月底服务深圳上云企业数量不低于500家,应用类云服务商2020年5月底服务深圳上云企业数不低于200家;

  (三)公益服务:能够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价格优惠的云服务产品以及公益性培训咨询等服务;

  (四)安全保障:云服务平台应具有数据接入安全、平台安全和访问安全等保障能力,并具有技术服务保障团队和服务生态能力,服务快速响应能力(提供信息系统安全等级证书的机构优先入选);

  (五)专业资质:综合类云服务商需具备相关云业务经营许可,应用类云服务商提供的云服务产品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六)根据《深圳市2020年中小微企业上云资助项目实施细则》遴选的定点云平台直接入选;

  (七)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云服务商及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云服务商,经自愿申报后直接入选。

  三、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2020年中小微企业云服务资源目录申请表》(附件3);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安全保障、专业资质相关证明材料;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遴选流程

  (一)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材料要求,于2020年6月10日前将纸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申报材料提交到《推荐机构名单》(附件1)中的任意一家机构。无需重复报送,申报过程免费;

  (二)推荐机构按照遴选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将《深圳市2020年中小微企业云服务资源目录征集汇总表》(附件2)与相应申报材料,于2020年6月15日前报送我局;

  (三)我局对形式审查合格的申报单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云资源目录入选名单。

  五、其他事项

  (一)云资源目录内服务商及其服务产品将在市中小企业上云服务专题网页发布宣传,并向各区、有关行业组织、有关企业进行推荐。

  (二)申报单位需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存在虚假宣传、强制使用、失信违法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从云资源目录删除并公开通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陆先生82975809,刘女士82977350。

  推荐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1。

  特此通知。


  附件: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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