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司机,汽车在城市道路上平稳流畅地打灯变道、遇到红灯及时停车、方向盘自动转动,这不再是科幻电影里的场景——8月1日起,深圳允许无人驾驶的完全自动驾驶汽车上路行驶。
昨日,全国首个智能网联车地方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多家智能网联车企纷纷上路测试。《条例》的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深圳已允许完全自动驾驶汽车合法上路,自动驾驶离商业落地再进一步。
实际上,此次道路测试全程21公里,汽车在各个场景中都表现不俗。全无人自动驾驶汽车在通过狭窄拥堵的双车道时步步为营,不慌不忙地避开突然横穿马路的行人和逆行载物的电动车,引得路人驻足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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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其中元戎启行用L4级自动驾驶前装方案汽车进行全无人路测,即主驾驶室不再设置安全员。而路测过程中,元戎启行的全无人自动驾驶汽车按照道路限速自动行驶。在拥堵路段的十字路口,它“眼观六路”,与对向车辆博弈,避开横行乱闯红灯的电动车,最终顺利通行。 通俗来说,相比此前的自动辅助驾驶车辆,这辆完全自动驾驶的车辆最大的不同就是主驾上不用坐人了。当然,为了保证车辆运营和安全,在副驾上配有一名安全员。其次,为了满足消费者需求,车辆配备的屏幕上会显示出周围的人、私家车、自行车等。相比之前用一个个小方块显示周围物体,升级后的车辆显示信息更加具象和清晰。 据元戎启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主驾有安全员“值守”的自动驾驶汽车到全无人的自动驾驶汽车,自动驾驶系统的算法能力和工程能力实现了阶段性突破,车辆配备的硬件和软件均通过了车规级标准。为了保障安全,元戎启行基于现有的技术架构对全无人自动驾驶汽车的整体安全策略进行了全面升级。若车辆遇到难以解决的长尾场景,系统会及时提醒云端保障平台接管车辆或基于不同场景对车辆进行安全制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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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生效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规定,完全自动驾驶汽车,可以不具有人工驾驶模式和相应装置,不配备驾驶人,在交通主管部门划定的区域、路段行驶。完全自动驾驶汽车,是指自动驾驶系统可以完成驾驶人能够完成的所有道路环境下的动态驾驶任务、不需要人工操作的汽车。 从亲历者反馈的细节来看,在一条狭窄路段,全无人自动驾驶汽车与两辆逆行并装载着庞大塑料泡沫的电动车“狭路相逢”。它的感知系统提前识别周围车辆“异常”,并根据逆行车辆的移动方向和速度调整自身速度,安全通过。面对突如其来横穿马路的行人,全无人自动驾驶汽车也没有慌张,系统预判这位行人仍会前行,便踩下刹车,礼让行人。 关键的是,本次测试使用的车辆外观与市面的普通汽车几乎没有差别,车身却藏有玄机——传感器全部嵌入车身,完全不同于头顶“大花盆”的传统自动驾驶车辆。据悉,预计2025年,以该车为原型的量产自动驾驶汽车将开始大规模入市。 不过,编者也留意到,《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对无人驾驶产生的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例如,有驾驶人的自动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自动驾驶汽车一方责任的,由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完全自动驾驶汽车在无驾驶人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自动驾驶汽车一方责任的,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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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从深圳立法来看,其实对于当前车企推出以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打开了方便之门,既可以跃过L2.999的无限逼近,又具有免责依据。虽然这部法律虽然是一部地方法规,鉴于我国对于新生事物多奉行试点方案,有着在一地成熟后在全国推广的传统,这部法规有着示范和借鉴作用。 总的来说,全无人自动驾驶的道路测试意味着自动驾驶技术已经拥有让机器代替人力的能力,其背后的商业价值也逐渐清晰。随着《条例》的推行,自动驾驶汽车的行业准则、交通事故权责、商业化运营将会得到规范,这对自动驾驶企业进行商业化落地有极大的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