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规划成果质量,现就本规划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背景
2019年9月,市政府发布《深圳市关于率先实现5G基础设施全覆盖及促进5G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2019〕52号),为率先实现5G基站全覆盖,要求市工信局组织编制专项规划。
二、规划内容
根据深府〔2019〕52号文件要求,规划内容包括:通信机楼、通信机房、通信管道、数据中心、5G基站、多功能智能杆。
三、规划原则
(一)统筹规划
通过规划统筹,使各类基础设施之间构成层次分明的技术体系,也将多种因素、多种单位、多类条件聚合在一起,使之与城市规划建设形成有机整体。
(二)功能主导
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具有特定的主导功能,其布局需要符合自身的技术要求。
(三)共建共享
信息通信行业具有多家运营商平等竞争、多种网络并存发展竞争、多种网络并存发展的独特点,对城市空间资源也存在多份需求;然而,深圳市空间资源有限,必然要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实现共建共享。
(四)刚弹结合
大型基础设施偏向刚性管理,小型基础设施偏向弹性管理,中型可通过宜刚宜弹、刚弹结合的方式管理,满足多种信息通基础设施的个性化需求。
(五)适度超前
适度超前是城市政基础设施共同遵守的规划原则,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也是如此。
(六)因地制宜
因地制宜是城市政基础设施共同遵守的规划原则,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也是如此。
四、规划方案
规划新增通信机楼51座,规划数据中心57座(部分数据中心与通信机楼合建),规划汇聚机房12座,规划新增片区机房519座,规划新增单元机房1891座,规划宏基站站址31562个,规划多功能智能杆杆址4.7万根,规划通信管道总里程9132公里。
五、公示方式
本次公开征集意见方式为网上公示。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http://gxj.sz.gov.cn/);
六、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0年7月16日起至2020年8月15日止。
七、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规划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
为便于更详实地了解您的意见,本次意见反馈采用如下两种方式:
(一)通过信函反馈:请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3002号无线电大厦1715室(邮编518033),联系人:谢诗漫,联系方式:0755-23886216,并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请将意见发至wxdglc@gxj.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深圳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请您按上述要求提交意见,不符合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后续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完善成果后按程序报批。
附件:1.深圳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草案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联系人:谢诗漫,联系电话:0755-23886216,13828883996)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