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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19年统计年鉴
2019-12-30 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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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说 明

       1.为方便国外读者查阅,本年鉴在目 录、统计表及指标解释等内容上按中英 文对照编辑。

       2.本年鉴全面系统地介绍了深圳市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主要指标着重 反映了2018年深圳市经济和社会各方面 所取得的成就,也收录了深圳建市以来 历年统计数据。统计资料内容分为19个 部分,即:(1)综合;(2)国民经济 核算;(3)人口和劳动力;(4)工业 和能源;(5)建筑业;(6)运输和邮 电;(7)农业;(8)固定资产投资; (9)房地产开发;(10)商业和物价; (11)财政收支;(12)金融保险业; (13)对外经济贸易和旅游;(14)劳 动工资;(15)科学技术;(16)文化 和教育;(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 福利业;(18)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19)人民生活。为了便于读者正确使 用资料,还附上了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3.根据最新掌握到的统计资料以及 国家新的统计制度之规定,本期年鉴对 过去发表的一些重要统计资料重新予以 核实,对部分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因 此,读者在使用历史资料时,凡与本年 鉴有出入的,均以本年鉴为准。 

      4.本年鉴中的部分数据由于单位取舍 不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5.为便于读者使用,本年鉴特编制了 主要指标的定基指数、环比指数和年平 均增长速度。 

      6.本年鉴使用的符号说明:“...”表 示该项统计指标数据不足本表最小单位 数;“空白”表示数据为零或无该项数 据;“#”表示其中项。 

      7.2017年起人口、社会劳动者人数、 职工工资、“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 地区生产总值及分行业增加值、新兴产 业增加值、农业、工业、建筑业、固定 资产投资、社会消费零售总额、发电 量、能源等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计入 数,增速按同口径计算。 

      8.限于我们的水平,本年鉴仍存在不 足乃至错漏,希望读者不吝批评指正, 帮助我们改进编辑工作,以期更好地为 广大读者服务。 9.由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尚未 发布,本年鉴与经济普查有关的专业如 核算、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 房地产、规模以上服务业、批发零售业 和住宿餐饮业等2018年数据均采用年快 报数,部分指标由于只有年报数据故暂 时无法提供,上述专业2018年年报数据 将在2020年出版的统计年鉴反映。


附件:深圳2019年统计年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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