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可再生能源
近十余年来,欧盟针对可再生能源已经做了非常多的政策性布局,其《可再生能源指令》也经历了多个版本的修订。
2009年,欧盟通过可再生能源指令(RED),其目标是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欧盟最终能源消费中的份额至少达到20%;2018年,RED年进行了大幅修订(也可称为RED II),目标是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在最终能源消耗中所占比例至少达到32%;
2021年7月,欧盟委员会通过了fit for 55一揽子计划,提出了包括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在内的12项更为积极的系列举措,承诺欧洲2030年底温室气体排放量较1990年将减少55%。这是一套修订和更新欧盟立法并实施新举措的提案,旨在确保欧盟政策符合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商定的气候目标;
2023年3月,欧盟议会、理事会和工业、研究和能源委员会三方谈判达成临时协议(RED III),规定到2030年至少达到42.5%的约束性目标,同时增加2.5%的指示性目标,提高至45%。同年9月,最新版本的RED III获得通过,修订还首次将航空和海运纳入了指令的范围,这次RED III的修订源自欧盟的fit for 55计划。
早在RED II中,就包含了一系列可持续发展和排放标准,欧盟各行业包括运输、林业、供热/制冷和电力)必须遵守这些标准,才有资格获得公共机构的财政支持。这些雄心勃勃、具有约束力的目标意味着,交通运输等行业将寻求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创新方法。
除了为清洁能源提供资金和激励措施之外,欧盟对“继续使用化石燃料”也有一定的财政抑制措施,如果一家企业不采取适当的措施来抑制碳排放,它最终将会为此付出高昂的代价。
《可再生能源指令》重新定义氢
欧盟在绿色能源领域处于领先地位。然而,行业针对“什么是低碳氢?”,以及“低碳氢是否包括绿氢、蓝氢和粉/紫氢?”还没有标准定义。2023 年7月,欧盟委员会通过的两项《可再生能源指令》要求的授权法案正式生效。
新法案让氢气领域更加清晰,该法规规定了通过电解法生产的氢,可被视为气候中和/完全可再生的条件。此外,新条例还明确了粉或紫氢生产设施,在何种条件下可被视为部分可再生能源。
据资料显示,第一项授权法案《关于欧盟RFNBO的授权法案》定义了在何种条件下氢、氢基燃料或其它能源载体可被视为非生物可再生燃料(RFNBO),生产氢气的电解槽必须与新的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连接,旨在确保可再生氢的生产能够激励可再生能源并网;第二项授权法案《循环碳燃料温室气体减排最低阈值的授权法案》提供了计算RFNBO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的方法,该方法考虑了燃料整个生命周期的温室气体排放,并阐明了如何计算可再生氢及其衍生物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为绿色能源产品提供资金
随着欧洲清洁能源监管框架的不断完善,包括氢能项目在内的绿色能源项目可获得来自政府或公共机构提供的公共资金的广泛支持。在欧盟,任何对计划中的项目感兴趣的利益相关者都可以获得资助,但只有极少数项目允许向自然人提供资助。公共资金主要有两个来源:
欧盟2021至2027年度长期预算提供的资金
欧盟各成员国拨款机构提供的国家资金
欧盟预算和国家资助计划都通过计划分配资金,每个计划都有一套关键目标和相关的资格标准。例如,连接欧洲设施基金(Connecting Europe Facility,CEF)支持连接两个或多个欧盟国家的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创新基金(The Innovation Fund)是欧盟层面而非单个国家的另一项资助计划,它支持创新的低碳技术,并鼓励企业在可再生氢预商用时期规模使用该产品。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在关注氢能项目的资助。2023年上半年,创新基金向欧盟地区的41个大型绿色低碳项目资助了超36亿欧元资金,该项目范围涵盖了水泥、钢铁、先进生物燃料、可持续航空燃料、风能和太阳能等领域。而该基金另外40亿欧元的拨款,于2023年年底提供给不同规模的项目。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3月,欧洲氢能银行成立,旨在加快对氢能项目的投资。欧盟委员会随后公布了欧洲氢能银行试点拍卖的条款和条件,并于2023年11月23日启动了首轮氢气拍卖。这些条款和条件为潜在竞标者,提供了有关拍卖的财政设计和合规竞标要求等方面的信息。
首轮氢气拍卖的专项预算为8亿欧元,该款项由创新基金提供,目的是支持欧洲可再生氢的生产,具体发放形式是:入选项目将在氢气销售市场收入的基础上获得补贴,每生产一公斤氢气获得固定溢价的形式竞标,最长期限为10年。一旦项目签署了补贴协议,就必须在五年内开始生产可再生氢气。
有趣的是,创新基金的进一步资助将采取拍卖模式(有别于目前的提案征集制度)。预计从欧洲氢能银行试点拍卖中吸取的经验,将对参与创新基金未来举办的拍卖活动中的竞标者有很大帮助。
RED III对能源行业意味着什么?预计可再生能源和碳捕集项目的资金将进一步增加,支持能源转型的技术专利也将增加。